目前是不可以,现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依据参保人的个人户籍所在地来认定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所以,参保人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主要是看的是养老保险关系。
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如在户籍省份,无论您参保缴费多长时间,均在户籍所在省退休;
如果目前养老保险关系(一般账户)不在户籍所在省,且有多段关系均满10年,最后一个满10年的省份就是退休地。
这里给大家安利一个测算养老金退休待遇最终领取地的查询方法,那就是使用电子社保卡查询,具体查询步骤如下:
**步:登录电子社保卡,在【服务】—【全国服务】—【社会保障】,点击【养老待遇领取地辅助判断】。

第二步:填写相关信息,若您有多段工作经历,可选择【添加工作经历】,点击【计算】开始查询。


查询结果如下:

此待遇领取地判断结果仅供参考,最终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会保险相关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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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丝路人力资源研究院